张伟华律师,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法学硕士。c曾长期在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服现役,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中心军事法院副院长、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军事法院院长。负责处理辖区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并负责中心管理建设和试验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中心重大事务的法律文件,参与处理中心内外经济纠纷和中心建设重大项目业务谈判等。2004年至今在地方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稔各类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处理程序;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较强的判断与逻辑分析能力;秉承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以充分维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为己任,尤其热衷于现役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保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