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别在宁夏恒力钢铁集团公司、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任专职企业法律顾问;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在宁夏众和众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03年在宁夏宁正律师所执业,2009年4月设立个人制宁和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余件,其中包括轰动全国的王斌余故意杀人一、二审指定辩护人;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擅长各类诉讼、非诉讼业务。本人性格坚毅,善于交流,具备团队意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人永远的执业理念!
本人,分别在宁夏恒力钢铁集团公司、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任专职企业法律顾问;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在宁夏众和众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03年在宁夏宁正律师所执业,2009年4月设立个人制宁和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余件,其中包括轰动全国的王斌余故意杀人一、二审指定辩护人;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擅长各类诉讼、非诉讼业务。本人性格坚毅,善于交流,具备团队意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人永远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