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芳春律师,女,中共党员,15096354142,湖南挚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党支部副书记,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茶陵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荣获株洲市优秀青年律师、株洲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从事律师执业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辩论、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以及娴熟的工作技巧,一直信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秉承“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执业理念,办案作风勤奋务实、严谨负责、力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成功地办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不当得利、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婚约财产、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公司法律事务等类型的案件,竭力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