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西藏大学农学院法律协会主讲教师,林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人民陪审员,多次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有丰富法学功底和法律实务能力。执业以来,一直以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最高准则,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工伤,旅游纠纷等,在调解当事人纠纷方面,有其独到的方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赢了官司赢不了权益的现象。
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西藏大学农学院法律协会主讲教师,林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人民陪审员,多次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有丰富法学功底和法律实务能力。执业以来,一直以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最高准则,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工伤,旅游纠纷等,在调解当事人纠纷方面,有其独到的方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赢了官司赢不了权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