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玲,女,1992年6月21日生,赣州市宁都县人,2013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服务执业资格。2014年7月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法学本科。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上进;热爱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实际应用能力较强。2014年7月在江西钨都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助理,2014年12月取得实习律师证,2016年1月6日转为正式律师。任职期间,在3名资深执业律师的悉心指导下,办案能力突飞猛进,具备独立办理案件、破解案件难题的能力并掌握了相应的办案技巧,承办的数十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赞誉。本人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熟知整个法律诉讼的动作程序;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不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拥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本人非常热爱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多次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以及经常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赣州市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免费为他人解答问题及提供帮助。?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