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静律师,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鑫湖律所企业法律服务部副部长,台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台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曾担任台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具有较深厚的文字功底,擅长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及合同的起草、审查,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各项流程。
曾全程参与台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筹备和创办成立工作,参与台州市某某管理局、台州某某学院、台州市某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某某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某某模具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某某护卫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某某塑模配件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某某绣衣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为人踏实诚恳、严谨负责,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始终坚持通过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诉讼案件方面:担任过甘某某诉台州市某某局劳动争议再审案件代理人,刘某某诉浙江某某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二审案件代理人,许某某诉朱某某担保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人,台州市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诉浙江某船舶有限公司、王某某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案件代理人,许某倩诉许某宫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案代理人等。
非诉讼方面:全程参与浙江某某家电股份有限公司IPO前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浙江台州某护卫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王某某与台州某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天台某包装有限公司、天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