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研究生。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精通中国法律和香港法律,擅长处理涉外民商事业务。从苏州大学毕业后,曾执教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主要讲授国际商法、国际法、公司法等。后赴香港大学研读普通法课程。毕业后,在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工作,接触了大量的跨境投融资和境外上市业务,积累了大量的涉外实务经验。回到内地后,主要从事涉外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国际贸易、公司事务、公司并购、重组改制、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和IPO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1)作为花旗集团和摩根士丹利的香港及美国法律顾问,协助国内一家房地产开发和投资的企业进行全球发售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作为摩根大通的香港及美国法律顾问,协助台湾一家从事化妆品和护肤品包装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企业进行全球发售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作为国内一家现代建材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的香港和美国法律顾问,协助其进行全球发售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学术成果:(1)《试论特留份制度》 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2)《论迁徙自由》 苏州大学学报/2002年论文集(3)《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4)《对集体合同制度的再认识》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5)《论专利侵权诉前临时措施制度及其完善》 东吴法学/2003年特刊(6)《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2期(7)《对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重新反思》 甘肃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B刊(8)《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2月(9)参与编写《加拿大法律发达史》一书,负责撰写“加拿大移民法”一章,共计三万余字。《加拿大法律发达史》属于各国法律发达史的系列丛书之一,由华东政法学院王立民教授担任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