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代,男,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710310683联系电话:150-2444-6568 工作经历:2007年开始律师执业;2008—2016年在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6年11月起重新律师执业。 主要业务领域:从事律师及企业法务工作十余年来,办理过数百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联领域的工程分包、材料买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借贷合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一直致力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把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工程索赔等业务领域的研究及实践工作,办理案件入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丛书,有丰富的建筑施工及民商事合同纠纷争议解决经验;能为客户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专业的法律服务。 社会兼职:担任东阳市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曾办理的典型案例: 1、广厦建设集团与呼伦贝尔市联华房地产公司工期延误索赔纠纷一案,涉案广厦建设集团被索赔标的额5400余万元。本案中代理人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图纸不到位,施工许可迟延,边设计、边施工,频繁设计变更的证据材料。案件历经内蒙古高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胜诉【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1号】,案例入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丛书。 2、广厦建设集团与福州台江区房产公司“福机BT项目”索赔一案,案件本诉、反诉标的额合计1.2亿余元,案件历经福建高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部分胜诉【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155号】,最大限度挽回了企业损失。 3、代理XX公司在宁夏高院申请执行“XX大酒店”工程欠款案,执行款本息4800余万元,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代理XX公司行政诉讼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政府、建设局、房管所撤销违法登记的房产证48本,为执行工作排除了法律障碍。并通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案件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重庆高院执行完毕,清收了债权本息。 4、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承包人内部承包及借款案件,曾办理建筑企业与项目经济承包人借款、内部承包合同结算纠纷等案件数十件,有丰富的办理该类型案件的实践经验及诉讼案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329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鄂民申字第2311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2014)东商初字第2837号等】。 律师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刘斌代手机:150 2444 6568 收件单位: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88号歌德商务楼10楼 邮编:310009 邮箱:421078197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