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玲律师,法学学士,辽宁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北京市盈科律 师事务所中国区股权高级合伙人,中国区董事,刑民行交叉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经历
金玲玲律师专职法律工作二十年,自担任专职律师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若干仲裁机构办理过大量民事、 刑事、行政案件和仲裁案件。曾担任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政府、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山西省阳泉县北留镇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九龙乡人民政府、皇城相府集团、北京爱国小男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民事、商事、行政纠纷代理;刑事犯罪辩护;法律顾问。
内蒙古某县人民政府与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拆迁补偿义务及给付补偿款案
赤峰市某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与某种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案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锡林郭勒盟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姚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李某等与北京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某市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丁某某串通投标案
王某某诈骗案
栾某某、马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陈某、李某某、杨某某诈骗案
朱某某、张某、王某某贪污、受贿案
周某某玩忽职守案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17-25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业务咨询电话 15010256945 15910684926
邮编100004;总机010-85199966;邮箱1501025694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