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志强律师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备案合伙人、担任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侵权责任法律事务部主任,先后毕业于黑龙江省政法学院法律系、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共青团12355法律服务台法律咨询站律师;省广播电台97频道《青少年成长导航》栏目座客嘉宾;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青少年成长导航网“一对一专家成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自2009年正式执业以来,始终坚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代理好每一个案件,凭借当事人的口碑相传获取了大量案源,一直坚持拒绝勾兑、只做专业律师的执业信条。执业初期就注重专业化办案,在十几年的执业过程中主要研究以下领域,侵权、合同、劳动争议、公司事务、建设工程、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刑事辩护。尤其在侵权责任领域进行过深入研究,对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往往具有独到性见解,现担任侵权责任法律事务部主任,就债权侵权(合同侵权、违约责任等合同纠纷);物权侵权(物权保护、继承);劳动侵权(工伤);交通事故(交警队提前介入、责任划分、赔偿谈判、保险公司交涉、仲裁与诉讼);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欺诈三倍赔偿);医疗事故(医学会医疗事故、法院医疗侵权诉讼、听证及鉴定陈述);饲养动物(高额赔偿、巨额整形费);高空坠物赔偿致人损害(共同责任、民事、刑事);施工人责任(道路、桥梁、窨井等施工);其它特殊侵权等进行深入研究。 办理过的张某诉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信用权”纠纷一案;刘某诉姜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等前沿性案件。代理非诉讼业务,为北京鸿某洁公司(为中国移动某省分公司提供全套物业服务)一次性解聘五百多名职工提供方案拟定、风险防范、现场谈判等一些列法律服务,并且最终以非诉讼方式在短时间内顺利解决。担任哈尔滨市某公园法律顾问期间为国家挽回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长期与哈尔滨某江医院有限公司、哈尔滨某远通信工程公司等十几家公司开展合作;曾担任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负责人,处理各类相关保险案件若干起。 在刑事案件方面,直接或者参与办理的有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受贿案;某大学寝室集体抢劫、强奸案件;郎某等多人故意杀人案件;陈某等团伙抢劫、敲诈勒索系列案;呼兰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代理曹某(被杀害)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获得巨额赔偿案件,已经为多名犯罪嫌疑人争取在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在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 成功案例: 1.郭某艳诉哈尔滨市某公园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公园胜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2.李某峰诉庞某英及庞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全力争取,法院最终判决庞某及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财务混同承担连带责任,为当事人挽回百万元经济损失。 3.哈尔滨市第某建筑工程公司诉中煤某化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仲裁、对方申请法院撤销仲裁等诉,为当事人索要回工程款。 4.刘某彦诉哈尔滨鸿某通信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最终刘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当事人避免了重复支付工程款。 5.毛某诉哈尔滨博达某某室内游乐公园安全保障义务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由直接侵权人曲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哈尔滨博达某某室内游乐公园仅仅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补充赔偿责任。 6.吴某诉营口交通银行安全保障义务纠纷一案,因地面湿滑吴某在银行门口摔倒,法院判令银行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7.为北京鸿某杰公司解除五百多名职工进行非诉讼代理,确保移动某公司的后勤稳定。 8.交通肇事案件多起,涵盖交通事故多种类型案件。 9.郝某妨害公务案,郝某系聋哑人,因心情不好殴打了站岗的特警警察,造成对方轻伤,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10.田某涉嫌诈骗案,田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过律师与检察院沟通,检察院未批捕,田某释放。 11.庄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庄某因涉嫌占用一百多亩农用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过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庄某被释放,未进行刑事立案。 2.白某家属与朱某“车门因未知原因开启导致白某坠亡赔偿案”,为委托人争取到几十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