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枫律师毕业于有法学界“东方明珠”之称的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早前供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事法官助理,曾获公务员嘉奖一次。2014年加入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杨秀枫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出色的法律思维能力,勤于钻研、精于业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以精湛的执业技能和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信任,以精准灵活的诉讼策略和从容优雅的辩才制胜法庭。杨秀枫律师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辩护与申诉为主要业务方向,先后在罗某故意伤害案、赵某故意伤害案、姚某贩卖毒品案、丁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吕某走私案、瞿某诈骗案、某知名传媒集团高管吴某职务侵占案、某石化集团非法经营、骗取贷款案、某市市长林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某兵工企业负责人任某受贿案等案件中担任辩护人。与传统的辩护方式不同,杨秀枫律师强调庭前辩护、程序辩护、证据辩护,善于从细节寻找辩点,特别注重结合刑法理论,辩护意见采纳率较高,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受聘担任沈阳市第五届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和律师行业发展。杨秀枫律师常年担任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各委、办、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还先后代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人参与多起行政诉讼,在征收补偿、环境资源、市政管理等各类行政争议的解决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现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部长、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杨秀枫律师在知识产权和竞争权益保护方面,也有一定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