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湖北浩颂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业迄今,已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百余件,涉及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劳动争议、附带民事诉讼、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等律师业务领域,具备基层人民法院到高级人民法院的办案经历,在湖北省内多个市州以及重庆、湖南、贵州、陕西、河北等地留下过办案足迹,积累了相对丰富执业经验,以刑事辩护等为专长。
刘涛律师提供的刑事辩护包括:(1)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3)在侦查终结前,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4)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5)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6)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7)参加法庭审理,发表辩护意见;(8)代写上诉状、申诉书、抗诉请求书;(9)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10)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曾辩护的典型刑事案件有:黄某某破坏生产经营罪(一审判决有罪,上诉发回重审,重审判决无罪,抗诉判决驳回)、丁某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逃逸,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石某某抢劫罪(四次抢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周某某抢劫罪(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某市房管局副局长受贿罪(受贿7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6年,保外就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