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助理工作,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各种刑事辩护、民事案件代理,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从业二十多年以来,曾经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人的办案风格是不吹嘘、不许愿、不包打官司。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给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忠诚于法律和当事人的委托,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
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助理工作,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各种刑事辩护、民事案件代理,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从业二十多年以来,曾经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人的办案风格是不吹嘘、不许愿、不包打官司。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给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忠诚于法律和当事人的委托,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