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银龙,男,汉族,1977年9月7日出生,200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在校的八年系统法学专业学习,使本人具有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在参加实践活动中掌握了各种法律技能,能够做到学以致用。
主要研究刑事、民事合同以及律师公证等各种法律业务。
在从事律师实务同时,还在长治学院政法系任法学教师,不断地钻研法学理论,并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
作为一个法律人,希望通过律师实务把自己所学应用实践,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