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鸿律师
手机号码:139****0795
执业证号:15309201710636389
执业机构: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地 址:9500|9501
邮 箱:139870307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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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鸿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十几年国企及机关工作经历,历任临沧市镇康县、双江县某局副局长,后主动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联系电话:13987030795(微信同)。专注于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办理。秉持专业、勤勉、务实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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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怎么界定?
律师随笔 查看:1154 次 2019年07月25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查看详情
反诉的构成要件
律师随笔 查看:898 次 2019年07月20日
1.反诉的主体要求 反诉的主体即反诉中的原、被告主体资格,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提起反诉的主体,即谁有资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