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华,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统筹城乡法律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渝北区工商联常务理事,渝北区商业联合会常务理事。程小华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如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重庆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庆铃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等。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为客户单位在企业前期组建及运作、企业改制、兼并与收购、企业破产与清算、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谈判与监管运作等领域提供了优质的、深层次的法律服务,为客户避免或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程小华律师对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统筹城乡法律事务、公司法及金融证券等方面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重庆市高级人们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和主城区基层法院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司法评估及鉴定机构、房地产交易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和良好的沟通。执业以来,先后成功办理了大量的经济合同纠纷,如重庆市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与重庆兴利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与湖南同心集团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等,为当事人直接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程小华律师的办案特点是:思维敏捷、推理严谨,在法庭上语言犀利,临场应变能力强。其执业作风是:敢说敢辨,善思善谋,凭知识和智慧,用良知和正义感,以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全身心地投入每一件法律事务,竭尽全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程小华律师的座佑铭:天道酬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