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火律师现执业于江西东太律师事务所(江西修水县司法局二楼)。在执业之前本人是县城一重点高中的高级教师,源于对法律事业的渴望,在2012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十多年的高中带班经验,锻炼了本人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分析能力。本人拥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案件做出准确的判断。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我会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大小法律事务,我都会认认真真,以诚信、专业、规范的态度为委托人至诚服务,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满足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