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信祥律师,男,汉族,广西浦北县人,原为国家公务员,自学法律,本科毕业,2007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009年辞去公务员职务成为广西港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15年11月5日,个人出资申办广西桂风律师事务所获广西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系该所主任。
2009年开始担任后来引起全国关注的广西北海陈虎、庞宗祥等人涉嫌抢劫致死案的庞宗祥辩护人,经不懈努力,致使被判处两次死刑、羁押6年多的庞宗祥等人于2013年11月下旬无罪释放,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代冤案受害人庞宗祥申请国家赔偿,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日依法撤销北海中院的不予赔偿决定书,同时决定北海中院向庞宗祥赔偿55万多元;全程主办的广西博白县庞朝贵等6村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的被告人已被依法释放,重审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积极参与办理全国关注的其他刑事案件辩护,包括湖南双峰刘义柏等人涉黑案、湖南湘西龙贤江等27人特大涉黑案等。
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等全国主流媒体和网站对本律师办理的部分成功案例多次作过详细报道。本网公布的案例均为本律师亲自办理。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三句话对于我,不是口号,而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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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商领域中的各类合同纠纷、房屋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财产等侵权纠纷、相邻关系;行政案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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