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企业破产与重整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民商法学硕士,广西住建厅常年法律顾问,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广东省工程造价法制化改革专项工作组专家成员。刘少威于2007-2009年在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工作。2009-2015年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期间历任综合管理部门经理、业务部门经理、风控管理部门经理、公司律师,对国企资产管理、投融资、借贷、担保、基金、大宗贸易、企业并购等经营业务,以及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及管理经验。2016年加入同望律师所,五年来担任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骋望地产有限公司等区内政府机构及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刘少威具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近三年代理的诉讼诉讼案件诉讼总标的超过20亿元,其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标的超过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