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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韩鸿,女,1987年10月4日出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现为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211964330,联系电话:13950337348。韩鸿律师执业近五年以来,通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口才认真办理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慎终如始”是韩鸿律师的做事和做人原则,她也始终相信“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擅长办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刑事辩护业务及律师见证、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

  经典案例:

  1、张某(男)诉张某(女)离婚纠纷法律援助案件中担任张某(女)的委托代理人,在夫妻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并负有数万元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多次通过经办法官、原告父母与原告张某(男)进行沟通,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张某(男)支付2万元人民币给张某(女),债务由张某(男)承担,结案后张某(女)特赠送一面写有“关怀弱势群体,彰显律师风采”的锦旗。

  2、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供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通过认真了解、分析案件情况认为李某的行为不能构成盗窃罪,并向侦查机关提供法律意见,最终李某无罪释放。

  3、受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林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担任辩护人,在了解案情之后发现林某的行为可以适用缓刑,在法院未向林某所在司法所提出进行社区矫正评估的情况下,积极与经办法官进行沟通,提出进行社区矫正评估申请,最终林某的社区矫正评估通过,林某被判缓刑,适用社区矫正。

  4、受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谭某交通事故的法援案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受援人谭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急需二次手术费,但因肇事者为独居7旬老人无力承担责任,谭某若不及时治疗将可能造成终身残疾,遂向所主任翁凡反应该情况,后主任组织全所律师联合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谭某募捐手术费共计8500元,谭某已经进行了手术,后又为其进行诉讼援助,最终获得胜诉。

事件标题:
事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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