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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郑文培律师,男,中共党员,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系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现为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关爱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闽天刑辩团成员之一。曾在公安系统从事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法制案审工作十余年(三级警督),作为业务骨干,因表现优秀,多次获得嘉奖、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9年-2020年相继获得福建省刑事、行政专业律师称号,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有着非常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郑文培律师还是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他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心理咨询服务也正在悄无声息的融入其中,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的察觉自身的状态,以更加坚强、勇敢、理性来面对现实,以更好的处理所面临的法律问题。郑文培律师在代理控告人参与刑事诉讼方面,能够有效、及时的固定、整理、分析证据并提供行之有效的控告方案,准确、及时的为控告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比如,成功代理的福州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福建某高科技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正是根据司法实践的要求,精准收集、准备了相关证据材料,才能够在短时间获得司法机关的认可,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最大限度的挽回了该公司的损失。郑文培律师在为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方面,能够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在证据审查方面,能准确抓住公诉案件证据中的薄弱环节,发现可辩护点并提出有力的辩护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代理的王某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就是准确的找到作为鉴定意见基础检材方面的问题,才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的说服检察机关,最终由公安机关撤回对王某的起诉;代理的某上市公司高管邓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从主观上是否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际获利的角度分析,提出邓某某不构成犯罪的观点,最终被检察机关所采纳,最终达到全案多人全部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的效果;代理的公职人员叶某某涉嫌妨害作证案,紧紧扣住只有情节严重的妨害作证行为才应当判处刑罚这一辩点,并提出民事案件中的伪证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最终上述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叶某某因情节轻微被不起诉,同案的邓某某不构成犯罪,达到了代理一人,全案不起诉的法律效果;代理的林某某故意伤害案就是紧紧围绕证据裁判的思维,克服同案人员生效裁判对本案的影响,才在证据方面与检察机关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认识,最终取得不起诉的效果。再比如,代理的魏某某组织卖淫二审案件,也是根据证明组织卖淫相关证据较为薄弱,而证据只能证明容留卖淫的情况,准确提出只构成容留卖淫的观点,最终被二审法院采纳;代理的李某诈骗案二审案件,发现了一审虽认定了立功情节,但没有进行从轻或轻减处罚,因此充分利用可能减轻处罚的情节,结合退赃退赔并在二审阶段认罪认罚,争取了二审阶段减刑五年的判决结果;代理的倪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案件,认真分析一审不认定立功的症结,通过论证以及申请警察证人出庭作证等方式,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重大立功的情节,二审依法改判。除了上述案件之外,郑文培律师还办理了大量的成功案件。郑文培律师在为企业提供刑事法律顾问服务方面,能够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意见,避免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郑文培律师在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以专业、尽职、勤勉的工作态度,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在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基础上,有着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有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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