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玉律师简介王廷玉,男,管理学学士,法律硕士,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以来,承办了新郑市XX农村信用合作社诉祝XX、张XX借贷抵押纠纷案(胜诉)、祝XX诉新郑市房地产管理所抵押纠纷案(胜诉)、河南某建设银行诉某某建井处担保借贷纠纷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诉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新郑市大泽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诉郑州市新郑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供电公司纠纷案(胜诉)刘某诉郑州市某药店五分店、广西某某制药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新密市鑫丰新化有限公司诉郑州某轮胎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担任张XX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人(张被无罪释放),王X故意伤害案辩护人(张被改判死缓),王XX抢劫案、沈XX等诉XXX医疗损害纠纷案、罗XX诉XX医疗机构医疗损害纠纷案、等多起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被《郑州晚报》、《河南商报》、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赢得较好的社会声誉,先后发表论文和评论性文章多篇,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忠于法律、忠于客户、力求完美、争创一流是本律师的永远追求。本律师愿竭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67269150(办)13949008519(手机) E—mail:wangtylawye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