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超律师,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郑州大学法律硕士,高级律师。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在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执业,任主任。有着比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诉讼代理,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多次被三门峡市司法局、三门峡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先进个人",1998年被评为三门峡市"十佳律师"。2001年2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妇联评为"148妇女维权活动先进工作者"。2003年12月,获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2004年10月,获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2005年4月,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个人"。2007年1月,被评为三门峡市“十佳律师”。 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理事,三门峡市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河南省律协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三门峡市依法治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