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晓律师个人简介 朱广晓律师,女,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河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记者站、河南电视台《交通从横》栏目和《河南法制报》的法律顾问。朱广晓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办案经验,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过多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和刑事辩护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医疗纠纷 、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损害赔偿诉讼、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朱律师从接待当事人咨询到开庭审理,总是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做好每一件事并注重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让当事人慕名而来,满意而去。在非诉讼业务中,朱律师慎重仔细,从企业大局出发,展望长远利益,查缺补漏,制定完善的法律救济方案,让企业防范于未然。朱律师凭借其特有的女性观察力和敬业精神,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及出色的演讲才能,赢得当事人和法官的好评。 其办理的典型案件有: 驻马店129人特大贩毒案中主犯李克印死刑二审期间的辩护人; 张瑞玲和王海松故意杀人案中张瑞玲二审期间的辩护人; 刘四德诉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工伤赔偿案; 张建萍诉郑州天地人面粉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贾召文诉许昌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蒋家温等265人退休职工诉焦作煤业(集团)白云煤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马伟红诉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 李停新诉罗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 等等。 朱律师代理的范现杰诉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10年前输血而感染丙肝赔偿案因其案件的特殊性,被《郑州晚报》、《今日安报》、《大河报》、河南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备受社会关注。 朱律师撰写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之我见》荣获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06年度年会论文一等奖; 《论我国行政诉讼的“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荣获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论文优秀奖; 《一起房屋拆迁案件之评析》2006年被刊登在《今日安报》A10上,并被《大河网》、《商都网》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朱律师的执业理念是:“无论案件大小,定会尽心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