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迎华律师,男,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证号:14101199410449137,现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参加工作以来,在大型国企从事法务管理工作多年,熟悉企业运行流程,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处理有较丰富的经验。1996年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十几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数百起,先后担任了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目前仍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湖南商会、郑州市家庭装修设计商会、郑州市邵阳商会、深圳美颂雅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擅长: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合同法所涉及各类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房地产类法律事务、公司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改制及医疗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