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东旭,男,1966年9月出生,南阳市宛城区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员,郑州大学法律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双本科毕业。1992年8月考取律师资格,并开始涉足律师业务。2002年5月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曾任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河南省律协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温东旭律师精通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精通物权法、房地产法,精通侵权法、保险法等民商事、经济法律,专长于民商事诉讼。 温东旭律师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参与处理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侵权纠纷、借款担保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1000余起;还参与处理了100多起行政诉讼案件和数十起刑事诉讼案件。 温东旭长期担任南阳市宛城区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南阳市宛城区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南阳通信传输局、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市分行、内乡泰隆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新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南阳东峰生化厂、南阳老黑贸易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温东旭在执业实践中模范遵守宪法、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和法律同行们的一致好评,也多次得到了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表彰。2005年7月,被南阳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五好”共产党员,2006年12月、2007年2月分别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被南阳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先进个人,2002年至今多次被南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