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磊,男,河南通许人,汉族,民盟盟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南迅祥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郑州市律师协会建工委员会委员,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法律专家成员库成员,通许县青年联合会法律界委员会主委。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多余年,主要业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民商事案件代理。该律师做事成熟稳重,做人诚恳,专业专注,勇于创新。其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严格客户保密制度,以专业的法律技能,严谨的执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其专注于民商案件、专业工程建设领域法律实务,一级建造师。成功为某计算机工程公司挽回工程价款几千万元,保险公司拒赔人身险后为任某挽回保险理赔款十多万元,多次参与刑事案件,如福建省高院于某故意杀人案成功辩护,郑州“皇家一号”案件某客户经理成功辩护,汝南县法院付某挪用公款免于刑事处罚,清丰县法院张某玩忽职守免于刑事处罚,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某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等上百件诉讼仲裁成功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口供治理与中国刑事司法裁判分析》并荣获一等奖,论文《关于人身保险利益主体之法律实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