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花律师,河北省正定县人。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讲师。2003年毕业后分配到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任教并担任法律顾问工作。2009至2012年参加河北省的送教下乡工作,普及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参编教材多部、发表法学文章多篇、主持和参与课题多部。从事法学教学12年后辞去公职进入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会员、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律师。
孙金花律师,河北省正定县人。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讲师。2003年毕业后分配到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任教并担任法律顾问工作。2009至2012年参加河北省的送教下乡工作,普及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参编教材多部、发表法学文章多篇、主持和参与课题多部。从事法学教学12年后辞去公职进入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会员、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