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成立的,创始人刘志均是中山市首位国家一级律师。律师所现有人员100 多人, 聚集了一批高质素法律人才,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事务所以“优质高效、服务至上”为建所宗旨,创办以来,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和社会各界的一致信赖。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成立的,创始人刘志均是中山市首位国家一级律师。律师所现有人员100 多人, 聚集了一批高质素法律人才,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事务所以“优质高效、服务至上”为建所宗旨,创办以来,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和社会各界的一致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