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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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亚凯律师,系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成员,目前在排名ALB亚洲律所50强的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执业,连续两年荣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
闫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在民商事领域,闫律师主攻方向有:经济债权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诉讼及非诉业务。二、在刑事领域方面,主办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抢劫罪等一系列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及法律咨询工作,代理的部分案例入选省级重点示范案例、省级优秀案例。
闫律师在上述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敏锐的法律嗅觉,能够快速地判断出客户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为客户准确提供系统化、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办案质量和水平获得了当事人的极大信任和一致好评,案件获得了极佳的代理效果。
闫律师的执业机构为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该所位于广州市中心商务区核心——珠江新城超甲级写字楼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25楼,办公面积愈3000多平方米。该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在刑事辩护、取保侯审、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诉讼、商事仲裁和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获得了极为突出的业绩。律所内部人才济济,其中不乏具有公检法、大型国企、知名外企、高校教授背景的复合型优秀律师,并在法学期刊发表众多专业论文。闫律师的执业机构在2019年被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评选为亚洲律所50强。
下列案件均精选自闫律师亲自经办的部分经典案子:(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隐去或者采用了化名)
民商事案件:
1.担任深圳某房地产投资集团法律顾问,为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政策解析、法律风险评估和纠纷处理方案。
2.担任大型国企广州市某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创意园区的工程、租赁、物业、劳动等一系列合同纠纷提供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并为公司员工提供商务合同履行风险等法律业务培训。
3.处理大型国企广州市某铁路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改制重组事务,进行商业尽职调查和企业合并法律事务。
4.担任“一带一路”房地产重大项目-光博汇的破产管理人,接受债权人共2300户的债权申报、审查,起草并通过该项目重整方案,以及参与后续重整续建和重整方案执行事宜。
5.代理数十名劳动者起诉广州某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最终成功达成和解。
6.代理许某诉张某归还10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庭审大量的举证,证明张某确实借到许某高达1000万元的资金,以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资金均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最终得到了法官的采信和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重大利益。
7.代理平安银行诉广东增城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通过获得胜诉判决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功保全了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和大量房产,最终通过拍卖的方式实现处置和回款。
8.代理王某诉佛山某纺织有限公司解散一案,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获得了大量支持股东王某提请解散公司的证据,该公司已不在实际经营,继续存续下去会严重损害到股东王某的合法权益,最终被佛山禅城法院判决解散。
9.代理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通过举证证明上海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侵害了该公司的网络传播权并造成了物质损失,并最终得到了胜诉赔偿。
10.代理罗某诉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实该公司房屋交付未满足合同约定的面积,且逾期办理房产证构成合同违约,最终获得了该公司房屋面积差的补偿及逾期办证的补偿。
11.代理石某诉广州某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石某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被告公司使用,但经过长达4年时间未收到任何付款,遂委托本律师向佛山市顺德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起诉后1个月就拿到了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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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1.担任张某销售汽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辩护律师。该案的其他同伙还同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造成了三死两伤的重大事故,该案被列为广东省、中山市重点督办的重大案件;在闫律师的有力辩护下,张某得到了轻判的效果,且充分获得了当事人家属的满意。
2.担任王某涉嫌盗窃罪的辩护律师。王某被关押在珠海市的某处看守所,经过辩护律师前往珠海多次会见王某,并与办案单位在批捕前多次充分地沟通,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和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最终王某得到了不批捕的法律效果。
3.为黎某、钟某、赵某提供法律帮助,控告以曾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套路贷”多宗犯罪。该案被深圳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已开展对以曾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刑事调查。
4.担任李某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多次前往佛山看守所会见,经与办案单位充分沟通,最终李某得到了检察院不批捕的法律效果,被提前释放。
5.为姚某控告WESTOVER JOHN ADAMS(中文名:伍某,来自美国)涉嫌诈骗罪提供法律帮助。WESTOVER JOHN ADAMS多次向当事人宣传投资区块链数字货币可以获得5倍-10倍的高额收益,诈骗姚某60多万元人民币。我做为姚某代理律师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支队提出控告。
6.广州市荔湾区李某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在闫律师会见后,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不属于抢劫罪,而属于更轻的抢夺罪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改变了定罪过重的罪名,作出了认定轻罪的决定,最终予以轻判。
7.代理陈某信用卡诈骗案,经过公安机关沟通、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并予以释放。
8.在佛山成功代理了一涉嫌绑架罪的共同犯罪案件,经过会见当事人后,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我当事人属于从犯具有自首等情节的法律意见,得到检方、法院的采纳,最终予以轻判。
9.代理赵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在检察院坚持不认为是自首的情况下,法院采纳闫律师的观点,认定为自首,最终予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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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着“上善若水”的古老哲学智慧,承载着公平、正义的现代法治思想,闫律师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捍卫您的权利、保障您的利益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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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执业信息
中文名:闫亚凯性别:男
民族:汉毕业院校:西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