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今,男,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系,1983年12月参加公安刑警工作。1998年6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1999年4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工作期间就读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北京市律师学会房地产专业律师,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法制栏目的特约律师。从业以来,敢于挑战一切势力,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著称。从事律师期间,凭借着对公正,正义的执着,做了如下著名案件,南六环撞狗案、圆明园井盖肇事案、门头沟小煤窑毒死三条人命案等,由于当事人面对的是强大的势力,为普通平民百姓找到了公平,挽回了损失,并创造了许多法律先河,促进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发展,引起北京乃至全国新闻媒体广泛注意和报道。刘博今律师所作的案件,曾经被中央一频道法律周刊、中央教育-3法制节目、东方卫视的律师视点、北京电视台的各种法制栏目相续报道,中央电视台的12频道的现场开庭多次向全国播放。尤其是南六环撞狗案,面对的是公安机关错误的认定,和政府机构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刘博今律师代理的是一普通公民,经过智慧的取证,对法律知识的娴熟运用,利用电视台、网络以及报纸等媒体参与报道与曝光,终于赢得了该案的胜利,也为发生的类似交通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