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庭,男,汉族,海南省临高县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5年7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601200510737508。 2006年度被海口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7年度被海口市人民政府评为“为民办实事”先进工作者。 执业以来,关注弱势群体,着眼于纠纷解决,化解社会矛盾。其中,代理张某某等83人诉海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最终以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先后担任海南风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岛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凯豪包装有限公司、海南省商业学校、海南维尔乐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具有较强律师业务能力,擅长公司法务、金融、房地产等法律事务,善于对房地产项目策划、谈判以及房地产纠纷的处理与化解。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及良好的社会关系。 王康庭律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忠于事实和法律。愿以极大热忱和精准法律服务,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