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开始在原湖州市XX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合伙创办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为创始合伙人。2006年2月加盟京衡所。现为京衡湖州所负责人.从业以来,担任多家重点骨干企业及其它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对于疑难、复杂的民商(特别对于建设工程类)案件,具有独到的见解。如九十年代曾成功代理了湖州地区当属首例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案”、“红帽子企业产权纠纷案”、“道路损坏致人伤害赔偿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办案中通过法理的闸析,源于案件事实,归于法律原理,在当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其观点往往被合议庭重视采信。 部份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或新闻报道,在《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及《湖州日报》上发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又成功代理了几起在全国与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如:在全国法学界引起很大争议、中央及省内外新闻媒介全程跟踪报道的沈XX诉XX拍卖公司等三被告拍卖纠纷案、金利来(中国)公司诉苏州XX商城商标侵权案、XX商业集团与XX拍卖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等。在非诉讼领域,直接参与了湖州联合收割机厂(国内最大的收割机生产企业)与中国农科院现代农庄公司资产重组与并购事宜,并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