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律师,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毕业,2008年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先后担任38集团军113师、山西省朔州军分区和山西省军区法律顾问。2005年连队因学习防空旅事迹突出和作风过硬被原北京军区表彰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13年被朔州军分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因出色完成原北京军区赋予的“非现役警卫人员规范化试点任务”和手榴弹排爆任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朔州军分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中校军官自主择业成为地方专职律师。2019年被山西省律师协会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19年被朔州市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被朔州市妇联聘任为“巾帼讲师团讲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山西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专家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地方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党建委员会委员,朔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2019年为涉案金额360万元涉嫌诈骗16万元的苏某某辩护,最终公诉机关撤诉,苏某某被羁押8个月后,无罪释放,该案件被选编为山西省律师协会年度经典案例;为涉案金额59万元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刘某某辩护,被告成功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2号人物崔某辩护,公诉机关单独为5名犯罪嫌疑人中崔某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崔某缓刑;为“7.30”朔州市扫黑除恶第一案冀某某辩护,冀某某成功“脱黑”;2020年为“涉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二审辩护,辩护意见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二审改判并判处较低刑期。2020年先后办理朔州市“罗某某”涉黑案、“张某”涉黑案和“王某”涉黑案,其中张某某被判较低刑期,段某某被取消涉黑指控。2021年承办“刘家口刘某某案”为第二被告人辩护。董海律师对党忠诚、果敢坚毅、工作严谨、作风过硬,始终奔走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