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佑军律师,1988年10月通过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0年5月正式获得律师资格。 1995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16101200710931854.长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或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起。主要擅长解决各种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以及代理各种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等,特别是对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现为陕西金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3892056545.
典型案例:
1、中铁一局机械租赁公司诉陕西省某化工(总)厂侵权纠纷案;
2、陕西建工集团某分公司诉银川市某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
3、南昌市某工程公司诉陕西建工集团某分公司中止履行垫款合同纠纷案;
4、咸阳交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
5、咸阳交运物流有限公司诉某物流有限公司土地买卖合同纠纷案;
6、程某诉西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7、某证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8、李某某诉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
执业特点:思维敏捷,逻辑分析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较强。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