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军,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律快车网》、《法律维权网》、《正义网》、《百年企业网》等特邀咨询律师。参加过理论教育研究工作,后从事法律的一线工作,写有多部法学论著。每年主办上百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丰富。擅长于交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案件、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同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避免法律风险以及帮助企业参加诉讼,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代理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
职业信条:诚立身,信立业,用尽法律赋予的智慧和力量,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工作经历
深圳某外资企业 法务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读研
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社会活动:
湖南律师协会 会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会员
法律维权网 特邀律师
百年企业网 特邀律师
正义网 特邀律师
法律快车网 咨询律师
多次被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采访,成为多家报社、网站的点评律师。
主要论著:
《律师代理劳动工伤案件的技巧》
《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技巧》
主要业绩:
一、刑事案件
1、担任抢劫“8•31郴州香花路特大抢劫案”被告人刘某的一、二审辩护人。2009年8月31日23点40分左右,刘某与其他同案犯抢劫郴州香花路某店经营现金17万元,后被依法逮捕,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2、担任李某交通肇事包庇案的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二审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采纳辩护人意见,依法改判缓刑。
3、担任“12.24”故意杀人案件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2009年12月24日,被告人赵某因斗殴将喻某砍死,后赵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受害人家属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10余万元的巨额赔偿请求。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赵杨某的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8万元,并履行完毕。
4、担任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2010年06月22日10点30分107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