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光,男,安徽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后被选调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从事立法和司法监督工作。现从事律师工作,先后任安徽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期从事审判和司法监督工作,对刑法、民法、经济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有一定研究,监督纠正了部分存在问题的案件,曾直接组织参与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特定典型、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施监督,依法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
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合同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培训。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要办理民商事、重大刑事案件及公司非诉讼业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指导、参与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和重组及公司治理等重要活动,熟悉企业经营、运行、发展等诉讼和非诉讼事务的处理,在任安徽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要成员期间,组织参与制定了《安徽省企业法律体检标准》,开展走进奇瑞、走进马钢等活动;办理多起有影响、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被告人依法作无罪、不起诉及罪轻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在担任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组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活动,同时,成为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及安徽报业集团安徽商报律师团成员。
在高等院校教授过法理、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等课程,并撰写多篇法学论文。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多年多岗位的司法工作经历为今天的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信公平、公正、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坚持“你的信任,我的责任!”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