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旭律师在本科学习期间就读了法学专业并于毕业取得律师资格。从业多年,主要擅长交通肇事案件、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及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的拟定及审查。
执业过程中,参与了通辽地区首例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工作,犯罪嫌疑人种植罂粟26000余株,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工作,犯罪嫌疑人被处以6年有期徒刑;并为通辽某房地产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其日常法律工作,出庭参加了该公司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及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
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针对案件疑点,结合我方还款的银行票据,证明我方向原告借款145000元,并在实际还款过程中,偿还了26万元借款,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将原告据以起诉我方的45万元依法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