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洪梅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现就职于辽宁清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从事律师执业。先后代理刑事、民事、经济、非诉讼等各类案件千余起,并为抚顺某大型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有着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素质。王洪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所建树,已办理高某涉黑非法采矿案,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官某故意伤害案等多起无罪刑事案件,同时在经济纠纷、侵权纠纷、公司纠纷、房产纠纷、婚姻财产等专业领域案件也有许多成功案例,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王洪梅律师工作原则是“诚信、正直、敬业” 。
王洪梅律师工作宗旨:“客户至上、法律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