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亮律师,男,1970年生人,法律硕士。199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评聘为三级律师,200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周清亮律师长期担任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亚细亚重大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参与灵宝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与澳大利亚GLOB公司的谈判,参与一系列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执业以来,周清亮律师先后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担任辩护的鲁石头涉嫌受贿案、汪玉珍涉嫌贪污案被告人被宣告无罪,王某涉嫌强奸案、朱建刚涉嫌损害商誉罪得到无罪处理;2000年代理的杜引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创造了当时河南省人身损害司法实例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主办的王某(未成年人)诉灵宝市交通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评为河南省首届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并在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栏目播出。 经过长期的学习实践,周清亮律师具备了较高的的法学理论素养,积累了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形成了“严谨务实”的执业风格,深受当事人和业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