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宏律师,中共党员,1988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即被分配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班毕业。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执业领域:专业刑事辩护、政府法律顾问
执业经验:
谢建宏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二十余年,所办过的成功案例已是不胜枚举,办案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所办理的:南阳市徐某某故意杀人案(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周口市李某某绑架案(公诉机关撤诉,无罪释放),新乡市张某某绑架杀人案(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三门峡市骆某某抢劫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改判三年有期徒刑),许昌市丘某某贪污受贿案(一审从轻判处死缓);深圳市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辩护改判无期徒刑),郑州市仝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从轻判四年);鹤壁市刘某的诈骗案(从轻判三年零六个月);湖南岳阳市张某的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免予刑事处罚);滑县丁某某涉嫌杀人案,在侦查阶段由于辩护成功,在逮捕八个月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执业经历:
1989年 9月至1994年 6月:社旗县经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4年 7月至1998年 8月:南阳南都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律师;1998年 9月至2003年11月:河南宛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03年12月至2006年 8月: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6年9月至2015年7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刑事部主任、律师; 2015年8月至今: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所获荣誉:
曾连续六届在中国法学会刑辩论坛暨刑事辩护高峰会上获“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辩护词”一等奖荣誉证书及奖杯,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授予其“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荣誉称号。同时,被律师事务所授予二十年以上律师执业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其先进事迹和成功案例曾多次在《知音杂志》、中国网《时代先锋》栏目以及《中国优秀辩护律师实录》书刊上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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