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嘉豪律师,任职于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在读民商法在职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研究成果《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解》刊载省级刊物《卷宗》。2019年获中山市最佳理论成果奖。
肖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多年,曾任职于中山市某法院,在法院期间处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操作经验。肖律师法律人脉良好,办事认真负责,曾担任中山市翠亨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审查了大量招商、土地、工程等合同,多次参与各类专项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