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健律师,个人简介:曹健、上海朝健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律师、以重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为主、兼代理疑难民商、公司、行政诉讼案件。
1988年考取中国律师资格,1992年从事专职律师起办理刑事案件,成功为上百起杀人走私、诈骗集资、受贿侵占等案作无罪、减轻辩护。典型案例有:1992年在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为故意杀人罪致死张某辩护,使其被判处死缓;1995年在上海中院为流氓斗殴首犯丁某辩护,使其无罪释放,2006年为故意杀人致一死一残的程某辩护,使其被判处死缓,同年又为李某故意杀人死亡案辩护,使其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2007年为特大诈骗案刘某作为无罪辩护,使其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2007年为六百户温州农民诉温州文成县国土局侵占土地案代表吴某扰乱公共秩序罪辩护,使其提前当即释放;使2009年为故意伤害致死案杨某辩护,使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1年为浙江陈某等特大虚开数亿元增值税发票案辩护,使其被判处缓刑;2011年在西安为黄某等故意伤害致死案辩护,使其被判处有期10年;2012年为深圳商人倪某强奸案辩护,使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3年为杭州谢某重大走私毒品死刑案辩护,使其减轻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13年为江西熊某等黑社会性质案辩护,使其被减轻判有期徒刑5年;2012年代理天津徐某特大票据诈骗案,使其无罪释放;2013年代理中国融资受贿第一案朱军涉嫌与中国邮储银行总行行长陶礼明共同受贿不成立案,同年代理浙江某虹桥集团董事长吴某特大票据诈骗无罪辩护案;2015年为河南杨某高利转贷上诉案辩护,推翻罪名并使其无罪等。民商案件有:1999年为江西景德镇市某农行诉浮梁县某信用社借款纠纷案代理被告,为其挽回近千万经济损失;2001年代理北京华联超市某加盟店数十名保安伤害致死张某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采访;2003年成功代理数百商户诉广东香江集团公司及江西某政府购房及广告误导纠纷案,受到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报的采访报道;2004年代理景德镇市政府和社会各界,为景德镇市挽救了中国瓷都名誉权,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世纪人物等全国上百家媒体的采访报道;2015年成功代理浙江某房地产开发商诉宁某特大借款开发上诉案;2011年被评为和谐中国-律师诚信服务十大标兵!上海朝健律师事务所被评为AAA信用律师事务所、服务中小企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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