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华律师 事务所合作人、资深律师。一九八三年三月进上海沪一律师事务所(原名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一九八五年获中国首批专利代理资格,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声讯信息公司特约专家咨询员,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荣誉证书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荣誉证书,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林建华律师曾代理了无数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版权案的申请,并办理我国首起W桥梁伸缝专利无效宣告案,荷兰独资企业欧特莱公司、以色列伯尔梅特公司、瑞典马克布雷克公司的专利、商标、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案,电脑绣花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大地牌商标纠纷案和上海豫园夜景摄影作品侵权案,参与上海市首批外销商品房欧阳大厦、太阳广场、明珠花苑的外销法律服务工作和锦江集团下属首个中外合资振华出租公司组建的法律服务工作。所办的案子,曾在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过。并被编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案例与优秀裁判文书精悉》一书。还在上海律师杂志及其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了数十篇论文。 林建华律师现担任澳大利亚三联国集团有限公司,奥医高科技公司、上海满庭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816950771 64311118、64315437转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