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营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代理案件数百起,尤其擅长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及经济类刑事犯罪辩护。
执业以来代理过股权纠纷、证券纠纷、银行保理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数百件。
刑事案件方面代理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侵占罪等经济犯罪案件,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多次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及争取到检察院免于起诉。
多次接受京华时报、法制晚报等主流媒体采访,对万科的“宝万之争”、蓝色光标“抽屉协议”等热点企业股权纠纷事件发表评论。
著有《保卫资本》、《债权人面对植物人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社会职务中国企业重大法律事务解决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律服务研究会研究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获得荣誉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女律师。
成功案例:
代理任某诉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通过刺破公司面纱,成功追回欠款。
代理中海油正信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昆湖资本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北京时代新人轴承有限公司诉云南瑞通钢贸有限公司,成功收回欠款200万元。
代理股东吴某诉绵阳渣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增资纠纷,成功收回投资款2000万元。
代理某商业保理公司保理合同纠纷追回融资款3000万元。
代理李某某诉牟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成功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收回股权转让款。
代理刘某某诉北京欣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成功确认股权。
代理刘某某诉陈某某、北京某新三板公司公司增资纠纷,成功挽回投资人损失2000万。
代理北京林业大学与陆某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教育培训合同案件,仲裁委裁决驳回陆某仲裁请求。
代理北京某展览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收回欠款。
代理国内某大型小说网站侵害著作权案件列入国内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
刑事案件:
担任某房地产公司高管职务侵占罪辩护人,检察院免于起诉担任某基金管理公司销售总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人最终免于起诉。
担任某贸易公司董事长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检察院以证据存疑不予起诉。
担任王某某寻衅滋事罪辩护人,被法院判决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