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源,男,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科班出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实践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兼办合同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民事诉讼及非诉业务,2010年度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近年来办理了一些较为成功的刑事案件如“骆某、樊某(为其辩护)、罗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高某组织卖淫案”、“钟某非法持有爆炸物案”、“钟某信用卡诈骗案”等,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建议,特别是“钟某信用卡诈骗案”历时两年多,经过4次审理(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后检察院抗诉),最终检察院撤回抗诉。
谨记“三个一”院训即“一张铁嘴、一支硬笔、一颗公心”,不忘当初学法律的梦想和肩上律师的责任感。
本人所在的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曾先后获得广西区司法厅、律师协会颁发的“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亦是防城港市唯一一个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一个优秀、团结的律师团队,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