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平律师,中共党员,于1990年参加全国第二次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1年获得专职律师执业证。1995年担任国办所安徽宾阳律师事务所主任,2001年律师事务所改制后任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三级律师职称。执业20多年来,曾受聘安徽省寿县人民政府、多家乡、镇人民政府、多家国企、私企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事、行政、仲裁案件2000余件;在国家、省级刊物上多次发表专业论文。多次获得省、市、县级“先进律师”或“优秀律师”称号;律师职业道德高尚、法律专业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秉承公平、公正、诚信、高效的律师服务理念。深受社会和当事人的尊重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