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兴忠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从事无罪辩护的刑辩律师。
姚兴忠律师1994年创办山东省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济南大正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2016年加入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姚兴忠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主攻无罪辩护,精心研究对抗式诉讼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经在刑事无罪辩护领域取得了辉煌业绩,凭借渊博的法律知识、卓越的辩护技巧和语惊四座的演讲才能,在法庭上扛鼎问天和力挽狂澜的辩护,四十多次成功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为他们恢复了自由和尊严,姚兴忠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的成功堪称我国律师界的奇迹。香港《东方》杂志、香港《中国财经》杂志、《当代社会》杂志、《山东法制报》、《山东商报》、《新晨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济南铁道报》等新闻媒体都曾先后进行报道。
四十多起无罪案件情况:无罪判决2起,撤回起诉15起,不起诉11起,在侦查阶段撤案的12起,免予刑事处罚5起。
典型案例
1.刘某涉嫌贪污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
2.许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发回重审后,两次被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决无罪。
3.薛某总后勤部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涉嫌贷款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南京军区上海军事检察院认定薛某不构成犯罪,做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