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彬律师(手机:137 9836 0232,传真:0755-8222 2906,电话:0755-8222 5353)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司法厅注册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宣委会委员,《深圳律师》杂志首批五名特约撰稿人之一。 张兴彬律师先后代理了多起有全国影响的案件:柳某诉龙永图“刁民论”名誉权纠纷案、刘某诉深圳某商场“五常香米”案、深圳罗湖区清水河村多名村民被人伪造身份信息每人“被贷款30万元”案(此案《广东卫视》、《深圳卫视》、《上海卫视》均有报道)、王某诉深圳腾讯公司强行卸载360软件案等。另外张兴彬律师曾以个人身份投诉工商部门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收取信息查询费一案,经深圳市物价局请示广东省物价局后,在深圳市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实行免费(深圳都市频道《廉政直击》栏目对此进行了专访)。 张兴彬律师经常受媒体之邀,在《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等媒体发表对热点案件的法律点评。 (欢迎访问张兴彬律师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