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哲,男,中共党员,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财政系会计专业,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现已执业十二年余。
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了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河北师范大学、上海陆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外,还办理了大量的诉讼、非诉讼案件。在诉讼案件中,代理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借款纠纷案、中信国安黄金有限公司投资纠纷案、北京北方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石家庄国大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三条市场拆迁纠纷案等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非诉讼业务方面,参与了石家庄市第二纺织机械厂国有产权转让业务、武警河北总队所属企业改制业务、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重组业务等。因在企业从事过多年的财务税务工作,并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该律师还先后参与了河北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河北开滦集团有限公司报表审计业务、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报表审计业务、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审计业务、河北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审计业务等,熟悉公司企业的财务流程,可以为企业在建立财务税务内控制度,纳税筹划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